今天Loon给我看了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,在这里。“ 我很庆幸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。” 这句话我想了真的很久,到现在我还不懂我是否是自己喜欢的那个人。我喜欢自己看世界的眼睛,但是讨厌世界看我的眼睛。我喜欢自己的感性还有对事情的敏感度,但是不喜欢常常想太多然后把自己逼到牛角尖的我。信心时高时低,脾气时好时坏,糟糕得不得了。但是我喜欢我的坚强,我的执著。还有,及时胸部屁股没有什么让人流鼻血的条件,我喜欢我的腰部线条(久不久让我自high一下啦拜托)。所以,我跟我自己处在love-hate relationship拉扯之间。换句话说,如果我和我自己谈恋爱,我会完全不知道爱上自己什么。
今天跟自己说:For better or for worse, in sickness or in health, poorer or richer, I promise to be myself and to love every single inch of me. There。 I just said a wedding vow to myself. 现在我可以很帅的觉得自己气质到不行。他妈的,我已经疯了。
Peace.
xox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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